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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8月12日电(邓华宁)江苏省劳动部门上半年共为41.31万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3.2亿元。其中追回农民工工资等待遇2.5亿元,涉及农民工16.57万人,比2006年同期增加57.1%。
据悉,江苏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和省总工会自2006年底开始,在全省展开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使得省内企业工资拖欠现象明显改观,并在今年上半年实现了历史拖欠工资的“全部清欠”。
由于诸多原因,农民工工资“前清后欠”的现象仍未得到完全遏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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