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等9部门日前发出《关于开展“我为农民捐图书”活动的通知》。
《通知》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问题,着力提高农民群众文化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家书香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现决定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我为农民捐图书”活动,倡议广大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积极为农民捐赠图书。
《通知》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开展村级“农家书屋”建设,切实解决广大农村读者“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大力倡导农民读书、用书的新风尚,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科技知识,让先进文化走进千家万户,切实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
《通知》对捐赠图书要求:捐赠的出版物应该是农业科技、畜牧、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就业培训、医疗卫生、法律知识,文学、少儿读物、素质教育等农民朋友看得懂、用得上的图书、期刊,每位捐赠者捐赠图书不少于5册,9月22日前完成捐赠图书工作。
(魏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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