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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建设诚信江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诚信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明确提出了建设诚信江苏的重大任务,把诚信江苏与法治江苏、平安江苏、文化江苏、绿色江苏一道,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五大载体。近几年来,各地、各部门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信用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培育诚信文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江苏省诚信建设虽然有了一个好的基础,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面对新形势,建设诚信江苏的任务还很艰巨。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建设诚信江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工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关系,直接体现为信用关系。建立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提高江苏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必须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加快建设诚信江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诚信的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诚信江苏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促进人际关系融洽、利益关系协调。加快建设诚信江苏,是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的必然选择。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优化信用环境,打造诚信品牌,是提升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证。加快建设诚信江苏,也是增强消费拉动力的重要举措。要加快发展个人征信服务体系,扩大信用消费规模,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今后一个时期诚信江苏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法规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诚信文化建设为支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有序推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到201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诚信江苏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左右,建立符合国际惯例、体现江苏特色、适应发展要求、更加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提升诚信江苏建设水平。
全面推进商务、政务、社会诚信建设
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商务诚信是重点,政务诚信是先导,社会诚信是基础。
第一,以提高企业信用度为重点,加强商务诚信建设。诚信是企业走向国内外市场的通行证,是最好的竞争手段,诚信建设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有一个重诺守信的商务环境。在新的发展阶段,增创新优势,谋求新发展,必须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度,让更多的守信企业发展壮大。一是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履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强化企业诚信责任。企业不仅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既要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等方面讲究诚信,又要在质量、价格、环境、劳动等方面担负责任。三是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鼓励企业把诚信经营纳入发展战略,强化信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积极运用信用服务产品,推动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企业守信自律。
第二,以增强政府公信力为出发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诚信示范作用,服务于民,取信于民,真正成为诚信江苏建设的引领者。提高政府公信力,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政务诚信的核心是依法行政,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调整利益关系,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推行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努力做到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机制健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行政责任制。完善各级政府行政问责制,加强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监督考核。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赔偿,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三,以弘扬诚信文化为切入点,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要把诚实守信作为道德建设的重点,把培育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纳入文化大省建设规划,倡导重诺守信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诚信创建活动,把诚信文化建设落实到行业、企业、社区、单位和家庭。切实加强特定人群的诚信建设,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以及律师、会计师、执业医师等特殊执业人员为重点,加快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促进他们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经营。要加强对公务员的诚信教育,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给社会做出诚信示范和表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浓厚氛围,在海内外塑造“诚信江苏人”的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诚信江苏建设的基础工作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也是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规制度。要立足省情实际,加快制定和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征集、使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逐步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方信用法规体系。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和个人信用征信管理两个办法,确定了我省征信业发展基本模式,对信用信息征集、加工、使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异议信息处理,征信机构监管以及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信用法规建设中,要把信用信息的安全管理放到突出位置,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关系,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加快推进“一网三库”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要重点建设好诚信江苏网和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贷信用数据库。这“一网三库”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载体。一是进一步提高“诚信江苏网”建设水平。按照互联共享的要求,加快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建设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争取该数据库在明年上半年正式运行。三是探索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在各省辖市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建立起来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全省统一的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四是支持信贷征信数据库建设。要积极支持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数据库的建设和发展,做好中小企业非信贷信用数据入库试点。在建设“一网三库”的过程中,要坚持资源整合、互联共享、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推进省内各部门之间基础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重视做好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衔接,加强与兄弟省市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的信用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各类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提高信用信息资源利用效率。
(三)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提高社会信用服务水平,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四)完善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建设诚信江苏,全面提升商务、政务和个人信用水平,既要靠诚信教育和引导,也要靠制度规范和约束,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利益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各地、各部门要把建设诚信江苏、完善信用体系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人才支撑,各方紧密配合,有力有序推进,努力开创诚信江苏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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