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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省物价局同意东南大学等20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
这20所高校的收费方式将试行预收结算制,即每学年开学初按所学专业学年学费预收,在该学年结束时根据该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所修课程学分学费的总额按实结算。学生经学校同意免修课程,免修带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可按1/3学分学费标准收费,其他课程不得收费,也不得收取免修考试费等其他费用。
省物价局同时要求这20所高校,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各专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必修、选修的学分数以及收费标准和重修收费政策。未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其他学生仍按原规定执行。(李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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