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近日出台《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从10月份起在该市部分企业中进行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各用人单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及其招用的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农民工(不分地域),都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国家统一出台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之前,该市规定农民工暂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即用人单位、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2%和8%。同时,《办法》对缴费工资基数按农民工实际收入不等分别作了规定,明确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缴、终结及其退休后待遇兑现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其中规定,农民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王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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