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消息)
在1月8日至9日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淮安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6年度“社会治安安全市”称号,我市八个县区也分别被省委、省政府批准为“社会治安安全县(区)”。这是我市继获得2000—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光荣称号后,再次获得的殊荣。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政法干警和综治部门按照全省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调解、钝化矛盾;强化打击、突出防范;强化基层、着重基础;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各项措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三个下降、一个提升”的目标,即刑事案件同比下降,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重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